久久精品日韩Av无码_亚洲综合久久1区2区3区_综合久久久久久久综合网_亚洲乱码精品久久久久..

熱門土地

土地復墾條例實施辦法

  為保證土地復墾的有效實施,根據(jù)《土地復墾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制定本辦法。土地復墾應當綜合考慮復墾后土地利用的社會效益、經(jīng)濟效益和生態(tài)效益。

      1 ? 土地復墾條例實施辦法全文


      1.1 ?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證土地復墾的有效實施,根據(jù)《土地復墾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土地復墾應當綜合考慮復墾后土地利用的社會效益、經(jīng)濟效益和生態(tài)效益。

      生產建設活動造成耕地損毀的,能夠復墾為耕地的,應當優(yōu)先復墾為耕地。

      第三條 ?縣級以上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明確專門機構并配備專職人員負責土地復墾監(jiān)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加強與發(fā)展改革、財政、城鄉(xiāng)規(guī)劃、鐵路、交通、水利、環(huán)保、農業(yè)、林業(yè)等部門的協(xié)同配合和行業(yè)指導監(jiān)督。

      上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下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土地復墾工作的監(jiān)督和指導。

      第四條 ?除條例第六條規(guī)定外,開展土地復墾調查評價、編制土地復墾規(guī)劃設計、確定土地復墾工程建設和造價、實施土地復墾工程質量控制、進行土地復墾評價等活動,也應當遵守有關國家標準和土地管理行業(yè)標準。

      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補充制定本行政區(qū)域內土地復墾工程建設和造價等標準。

      第五條 ?縣級以上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土地復墾信息管理系統(tǒng),利用國土資源綜合監(jiān)管平臺,對土地復墾情況進行動態(tài)監(jiān)測,及時收集、匯總、分析和發(fā)布本行政區(qū)域內土地損毀、土地復墾等數(shù)據(jù)信息。

      1.2 ? 第二章 ?生產建設活動損毀土地的復墾


      第六條 ?屬于條例第十條規(guī)定的生產建設項目,土地復墾義務人應當在辦理建設用地申請或者采礦權申請手續(xù)時,依據(jù)國土資源部《土地復墾方案編制規(guī)程》的要求,組織編制土地復墾方案,隨有關報批材料報送有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審查。

      具體承擔相應建設用地審查和采礦權審批的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對土地復墾義務人報送的土地復墾方案進行審查。

      第七條 ?條例施行前已經(jīng)辦理建設用地手續(xù)或者領取采礦許可證,條例施行后繼續(xù)從事生產建設活動造成土地損毀的,土地復墾義務人應當在本辦法實施之日起一年內完成土地復墾方案的補充編制工作,報有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審查。

      第八條 ?土地復墾方案分為土地復墾方案報告書和土地復墾方案報告表。

      依法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審批建設用地的建設項目,以及由省級以上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審批登記的采礦項目,應當編制土地復墾方案報告書。其他項目可以編制土地復墾方案報告表。

      第九條 ?生產建設周期長、需要分階段實施土地復墾的生產建設項目,土地復墾方案應當包含階段土地復墾計劃和年度實施計劃。

      跨縣(市、區(qū))域的生產建設項目,應當在土地復墾方案中附具以縣(市、區(qū))為單位的土地復墾實施方案。

      階段土地復墾計劃和以縣(市、區(qū))為單位的土地復墾實施方案應當明確土地復墾的目標、任務、位置、主要措施、投資概算、工程規(guī)劃設計等。

      第十條 ?有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受理土地復墾方案審查申請后,應當組織專家進行論證。

      根據(jù)論證所需專業(yè)知識結構,從土地復墾專家?guī)熘羞x取專家。專家與土地復墾方案申請人或者申請項目有利害關系的,應當主動要求回避。土地復墾方案申請人也可以向有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申請專家回避。

      土地復墾方案申請人或者相關利害關系人可以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guī)定,向有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申請查詢專家意見。有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依法提供查詢結果。

      第十一條 ?土地復墾方案經(jīng)專家論證通過后,由有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進行最終審查。符合下列條件的,方可通過審查:

     ?。ㄒ唬┩恋乩矛F(xiàn)狀明確;

     ?。ǘp毀土地的分析預測科學;

     ?。ㄈ┩恋貜蛪繕?、任務和利用方向合理,措施可行;

     ?。ㄋ模┩恋貜蛪ㄙM用測算合理,預存與使用計劃清晰并符合本辦法規(guī)定要求;

      (五)土地復墾計劃安排科學、保障措施可行;

      (六)土地復墾方案已經(jīng)征求意見并采納合理建議。

      第十二條 ?土地復墾方案通過審查的,有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向土地復墾義務人出具土地復墾方案審查意見書。土地復墾方案審查意見書應當包含本辦法第十一條規(guī)定的有關內容。

      土地復墾方案未通過審查的,有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書面告知土地復墾義務人補正。逾期不補正的,不予辦理建設用地或者采礦審批相關手續(xù)。

      第十三條 ?土地復墾義務人因生產建設項目的用地位置、規(guī)模等發(fā)生變化,或者采礦項目發(fā)生擴大變更礦區(qū)范圍等重大內容變化的,應當在三個月內對原土地復墾方案進行修改,報原審查的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審查。

      第十四條 ?土地復墾義務人不按照本辦法第七條、第十三條規(guī)定補充編制或者修改土地復墾方案的,依照條例第二十條規(guī)定處理。

      第十五條 ?土地復墾義務人在實施土地復墾工程前,應當依據(jù)審查通過的土地復墾方案進行土地復墾規(guī)劃設計,將土地復墾方案和土地復墾規(guī)劃設計一并報所在地縣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六條 ?土地復墾義務人應當按照條例第十五條規(guī)定的要求,與損毀土地所在地縣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在雙方約定的銀行建立土地復墾費用專門賬戶,按照土地復墾方案確定的資金數(shù)額,在土地復墾費用專門賬戶中足額預存土地復墾費用。

      預存的土地復墾費用遵循“土地復墾義務人所有,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監(jiān)管,專戶儲存專款使用”的原則。

      第十七條 ?土地復墾義務人應當與損毀土地所在地縣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銀行共同簽訂土地復墾費用使用監(jiān)管協(xié)議,按照本辦法規(guī)定的原則明確土地復墾費用預存和使用的時間、數(shù)額、程序、條件和違約責任等。

      土地復墾費用使用監(jiān)管協(xié)議對當事人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土地復墾義務人應當在項目動工前一個月內預存土地復墾費用。

      土地復墾義務人按照本辦法第七條規(guī)定補充編制土地復墾方案的,應當在土地復墾方案通過審查后一個月內預存土地復墾費用。

      土地復墾義務人按照本辦法第十三條規(guī)定修改土地復墾方案后,已經(jīng)預存的土地復墾費用不足的,應當在土地復墾方案通過審查后一個月內補齊差額費用。

      第十九條 ?土地復墾費用預存實行一次性預存和分期預存兩種方式。

      生產建設周期在三年以下的項目,應當一次性全額預存土地復墾費用。

      生產建設周期在三年以上的項目,可以分期預存土地復墾費用,但第一次預存的數(shù)額不得少于土地復墾費用總金額的百分之二十。余額按照土地復墾方案確定的土地復墾費用預存計劃預存,在生產建設活動結束前一年預存完畢。

      第二十條 ?條例實施前,采礦生產項目按照有關規(guī)定向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繳存的礦山地質環(huán)境治理恢復保證金中已經(jīng)包含了土地復墾費用的,土地復墾義務人可以向所在地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jīng)審核屬實的,可以不再預存相應數(shù)額的土地復墾費用。

      第二十一條 ?土地復墾義務人應當按照土地復墾方案確定的工作計劃和土地復墾費用使用計劃,向損毀土地所在地縣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申請出具土地復墾費用支取通知書??h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在七日內出具土地復墾費用支取通知書。

      土地復墾義務人憑土地復墾費用支取通知書,從土地復墾費用專門賬戶中支取土地復墾費用,專項用于土地復墾。

      第二十二條 ?土地復墾義務人應當按照條例第十七條規(guī)定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所在地縣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報告當年土地復墾義務履行情況,包括下列內容:

     ?。ㄒ唬┠甓韧恋負p毀情況,包括土地損毀方式、地類、位置、權屬、面積、程度等;

     ?。ǘ┠甓韧恋貜蛪ㄙM用預存、使用和管理等情況;

      (三)年度土地復墾實施情況,包括復墾地類、位置、面積、權屬、主要復墾措施、工程量等;

     ?。ㄋ模﹪临Y源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其他年度報告內容。

      縣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土地復墾義務人報告事項履行情況的監(jiān)督核實,并可以根據(jù)情況將土地復墾義務履行情況年度報告在門戶網(wǎng)站上公開。

      第二十三條 ?縣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土地復墾義務人使用土地復墾費用的監(jiān)督管理,發(fā)現(xiàn)有不按照規(guī)定使用土地復墾費用的,可以按照土地復墾費用使用監(jiān)管協(xié)議的約定依法追究土地復墾義務人的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土地復墾義務人在生產建設活動中應當遵循“保護、預防和控制為主,生產建設與復墾相結合”的原則,采取下列預防控制措施:

     ?。ㄒ唬赡鼙粨p毀的耕地、林地、草地等,應當進行表土剝離,分層存放,分層回填,優(yōu)先用于復墾土地的土壤改良。表土剝離厚度應當依據(jù)相關技術標準,根據(jù)實際情況確定。表土剝離應當在生產工藝和施工建設前進行或者同步進行;

     ?。ǘ┞短觳傻V、燒制磚瓦、挖沙取土、采石,修建鐵路、公路、水利工程等,應當合理確定取土的位置、范圍、深度和堆放的位置、高度等;

     ?。ㄈ┑叵虏傻V或者疏干抽排地下水等施工,對易造成地面塌陷或者地面沉降等特殊地段應當采取充填、設置保護支柱等工程技術方法以及限制、禁止開采地下水等措施;

      (四)禁止不按照規(guī)定排放廢氣、廢水、廢渣、粉灰、廢油等。

      第二十五條 ?土地復墾義務人應當對生產建設活動損毀土地的規(guī)模、程度和復墾過程中土地復墾工程質量、土地復墾效果等實施全程控制,并對驗收合格后的復墾土地采取管護措施,保證土地復墾效果。

      第二十六條 ?土地復墾義務人依法轉讓采礦權或者土地使用權的,土地復墾義務同時轉移。但原土地復墾義務人應當完成的土地復墾義務未履行完成的除外。

      原土地復墾義務人已經(jīng)預存的土地復墾費用以及未履行完成的土地復墾義務,由原土地復墾義務人與新的土地復墾義務人在轉讓合同中約定。

      新的土地復墾義務人應當重新與損毀土地所在地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銀行簽訂土地復墾費用使用監(jiān)管協(xié)議。

      1.3 ? 第三章 ?歷史遺留損毀土地和自然災害損毀土地的復墾


      第二十七條 ?歷史遺留損毀土地和自然災害損毀土地調查評價,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ㄒ唬p毀土地現(xiàn)狀調查,包括地類、位置、面積、權屬、損毀類型、損毀特征、損毀原因、損毀時間、污染情況、自然條件、社會經(jīng)濟條件等;

     ?。ǘp毀土地復墾適宜性評價,包括損毀程度、復墾潛力、利用方向及生態(tài)環(huán)境影響等;

     ?。ㄈ┩恋貜蛪ㄐб娣治?,包括社會、經(jīng)濟、生態(tài)等效益。

      第二十八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土地,所在地的縣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認定為歷史遺留損毀土地:

     ?。ㄒ唬┩恋貜蛪x務人滅失的生產建設活動損毀的土地;

     ?。ǘ锻恋貜蛪ㄒ?guī)定》實施以前生產建設活動損毀的土地。

      第二十九條 ?縣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將歷史遺留損毀土地認定結果予以公告,公告期間不少于三十日。土地復墾義務人對認定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縣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申請復核。

      縣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復核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做出答復。土地復墾義務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申請裁定。

      上一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發(fā)現(xiàn)縣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做出的認定結果不符合規(guī)定的,可以責令縣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重新認定。

      第三十條 ?土地復墾專項規(guī)劃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ㄒ唬┩恋貜蛪摿Ψ治?;

     ?。ǘ┩恋貜蛪ǖ脑瓌t、目標、任務和計劃安排;

     ?。ㄈ┩恋貜蛪ㄖ攸c區(qū)域和復墾土地利用方向;

      (四)土地復墾項目的劃定,復墾土地的利用布局和工程布局;

     ?。ㄎ澹┩恋貜蛪ㄙY金的測算,資金籌措方式和資金安排;

      (六)預期經(jīng)濟、社會和生態(tài)等效益;

     ?。ㄆ撸┩恋貜蛪ǖ膶嵤┍U洗胧?。

      土地復墾專項規(guī)劃可以根據(jù)實際情況納入土地整治規(guī)劃。

      土地復墾專項規(guī)劃的修改應當按照條例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

      第三十一條 ?縣級以上地方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依據(jù)土地復墾專項規(guī)劃制定土地復墾年度計劃,分年度、有步驟地組織開展土地復墾工作。

      第三十二條 ?條例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的歷史遺留損毀土地和自然災害損毀土地的復墾資金來源包括下列資金:

      (一)土地復墾費;

      (二)耕地開墾費;

     ?。ㄈ┬略鼋ㄔO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

     ?。ㄋ模┯糜谵r業(yè)開發(fā)的土地出讓收入;

      (五)可以用于土地復墾的耕地占用稅地方留成部分;

     ?。┢渌梢杂糜谕恋貜蛪ǖ馁Y金。

      1.4 ? 第四章 土地復墾驗收


      第三十三條 ?土地復墾義務人完成土地復墾任務后,應當組織自查,向項目所在地縣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提出驗收書面申請,并提供下列材料:

     ?。ㄒ唬炇照{查報告及相關圖件;

      (二)規(guī)劃設計執(zhí)行報告;

      (三)質量評估報告;

     ?。ㄋ模z測等其他報告。

      第三十四條 ?生產建設周期五年以上的項目,土地復墾義務人可以分階段提出驗收申請,負責組織驗收的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實行分級驗收。

      階段驗收由項目所在地縣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總體驗收由審查通過土地復墾方案的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或者委托有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組織。

      第三十五條 ?負責組織驗收的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同級農業(yè)、林業(yè)、環(huán)境保護等有關部門,組織邀請有關專家和農村集體經(jīng)濟組織代表,依據(jù)土地復墾方案、階段土地復墾計劃,對下列內容進行驗收:

     ?。ㄒ唬┩恋貜蛪ㄓ媱澞繕伺c任務完成情況;

      (二)規(guī)劃設計執(zhí)行情況;

     ?。ㄈ蛪üこ藤|量和耕地質量等級;

      (四)土地權屬管理、檔案資料管理情況;

     ?。ㄎ澹┕こ坦茏o措施。

      第三十六條 ?土地復墾階段驗收和總體驗收形成初步驗收結果后,負責組織驗收的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在項目所在地公告,聽取相關權利人的意見。公告時間不少于三十日。

      相關土地權利人對驗收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公告期內向負責組織驗收的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書面提出。

      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在接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會同同級農業(yè)、林業(yè)、環(huán)境保護等有關部門核查,形成核查結論反饋相關土地權利人。異議情況屬實的,還應當向土地復墾義務人提出整改意見,限期整改。

      第三十七條 ?土地復墾工程經(jīng)階段驗收或者總體驗收合格的,負責驗收的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依照條例第二十九條規(guī)定出具階段或者總體驗收合格確認書。驗收合格確認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ㄒ唬┩恋貜蛪üこ谈艣r;

     ?。ǘp毀土地情況;

     ?。ㄈ┩恋貜蛪ㄍ瓿汕闆r;

     ?。ㄋ模┩恋貜蛪ㄖ写嬖诘膯栴}和整改建議、處理意見;

     ?。ㄎ澹炇战Y論。

      第三十八條 ?土地復墾義務人在申請新的建設用地、申請新的采礦許可證或者申請采礦許可證延續(xù)、變更、注銷時,應當一并提供按照本辦法規(guī)定到期完工土地復墾項目的驗收合格確認書或者土地復墾費繳費憑據(jù)。未提供相關材料的,按照條例第二十條規(guī)定,有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不得通過審查和辦理相關手續(xù)。

      第三十九條 ?政府投資的土地復墾項目竣工后,由負責組織實施土地復墾項目的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進行初步驗收,驗收程序和要求除依照本辦法規(guī)定外,按照資金來源渠道及相應的項目管理辦法執(zhí)行。

      初步驗收完成后,依照條例第三十條規(guī)定進行最終驗收,并依照本辦法第三十七條規(guī)定出具驗收合格確認書。

      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代復墾的項目竣工后,依照本條規(guī)定進行驗收。

      第四十條 ?土地權利人自行復墾或者社會投資進行復墾的土地復墾項目竣工后,由項目所在地縣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進行驗收,驗收程序和要求依照本辦法規(guī)定執(zhí)行。

      1.5 ? 第五章 土地復墾激勵措施


      第四十一條 ?土地復墾義務人將生產建設活動損毀的耕地、林地、牧草地等農用地復墾恢復為原用途的,可以依照條例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憑驗收合格確認書向所在地縣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提出出具退還耕地占用稅意見的申請。

      經(jīng)審核屬實的,縣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在十五日內向土地復墾義務人出具意見。土地復墾義務人憑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出具的意見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退還耕地占用稅手續(xù)。

      第四十二條 ?由社會投資將歷史遺留損毀和自然災害損毀土地復墾為耕地的,除依照條例第三十三條規(guī)定辦理外,對屬于將非耕地復墾為耕地的,經(jīng)驗收合格并報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復核同意后,可以作為本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補充耕地指標,市、縣政府可以出資購買指標。

      第四十三條 ?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投資將歷史遺留損毀和自然災害損毀的建設用地復墾為耕地的,經(jīng)驗收合格并報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復核同意后,依照條例第三十五條規(guī)定可以作為本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補充耕地指標。但使用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復墾的耕地除外。

      屬于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復墾后應當交給農民集體使用。

      1.6 ? 第六章 土地復墾監(jiān)督管理


      第四十四條 ?縣級以上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采取年度檢查、專項核查、例行稽查、在線監(jiān)管等形式,對本行政區(qū)域內的土地復墾活動進行監(jiān)督檢查,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ㄒ唬┮蟊粰z查當事人如實反映情況和提供相關的文件、資料和電子數(shù)據(jù);

      (二)要求被檢查當事人就土地復墾有關問題做出說明;

     ?。ㄈ┻M入土地復墾現(xiàn)場進行勘查;

     ?。ㄋ模┴熈畋粰z查當事人停止違反條例的行為。

      第四十五條 ?縣級以上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在門戶網(wǎng)站上及時向社會公開本行政區(qū)域內的土地復墾管理規(guī)定、技術標準、土地復墾規(guī)劃、土地復墾項目安排計劃以及土地復墾方案審查結果、土地復墾工程驗收結果等重大事項。

      第四十六條 ?縣級以上地方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通過國土資源主干網(wǎng)等按年度將本行政區(qū)域內的土地損毀情況、土地復墾工作開展情況等逐級上報。

      上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對下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落實土地復墾法律法規(guī)情況、土地復墾義務履行情況、土地復墾效果等進行績效評價。

      第四十七條 ?縣級以上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對土地復墾檔案實行專門管理,將土地復墾方案、土地復墾資金使用監(jiān)管協(xié)議、土地復墾驗收有關材料和土地復墾項目計劃書、土地復墾實施情況報告等資料和電子數(shù)據(jù)進行檔案存儲與管理。

      第四十八條 ?復墾后的土地權屬和用途發(fā)生變更的,應當依法辦理土地登記相關手續(xù)。

      1.7 ?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九條 ?條例第三十六條第六項規(guī)定的其他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行為,包括下列行為:

     ?。ㄒ唬┻`反本辦法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對不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土地復墾義務人出具土地復墾費用支取通知書,或者對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土地復墾義務人無正當理由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出具土地復墾費用支取通知書的;

     ?。ǘ┻`反本辦法第四十一條規(guī)定,對不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申請人出具退還耕地占用稅的意見,或者對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申請人無正當理由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出具退還耕地占用稅的意見的;

      (三)其他違反條例和本辦法規(guī)定的行為。

      第五十條 ?土地復墾義務人未按照本辦法第十五條規(guī)定將土地復墾方案、土地復墾規(guī)劃設計報所在地縣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備案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條例第四十一條規(guī)定處罰。

      第五十一條 ?土地復墾義務人未按照本辦法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規(guī)定預存土地復墾費用的,由縣級以上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條例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處罰。

      第五十二條 ?土地復墾義務人未按照本辦法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開展土地復墾質量控制和采取管護措施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條例第四十一條規(guī)定處罰。

      1.8 ? 第八章 ? 附 ?則


      第五十三條 ?鈾礦等放射性采礦項目的土地復墾具體辦法,由國土資源部另行制定。

      第五十四條 ?本辦法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2 ? 土地復墾條例實施辦法的臨時通知


      為了合理節(jié)約利用土地資源,規(guī)范臨時用地行為,保護土地所有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土地復墾條例》和《土地復墾條例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市實際,現(xiàn)就加強我市臨時用地管理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臨時用地的審批范圍

      臨時用地,是指因建設項目施工和地質勘查需要臨時使用的國有土地或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本通知所稱的臨時用地,主要包括以下幾類:

     ?。ㄒ唬┦屑壱陨现攸c建設項目、政府投資項目、民生工程以及重大專項整治項目需臨時使用的土地。

     ?。ǘ┓?、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臨時用地。

      臨時用地申請需由建設項目用地單位提出申請。申請臨時用地的建設項目需已經(jīng)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

      二、臨時用地的使用原則

     ?。ㄒ唬┡R時用地的使用期限一般不超過二年,到期后,土地使用者應當主動拆除地上的臨時設施,并退還土地,恢復土地原狀。臨時用地使用期滿確需延期的,根據(jù)實際需要應當在使用期滿一個月前,申請辦理延期手續(xù),但總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年。

      (二)臨時用地不得改變批準用途、出租或轉讓,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構)筑物。

     ?。ㄈ┡R時用地需合理選址。按照嚴格保護耕地和集約節(jié)約用地的原則,臨時用地使用單位在使用臨時用地時要做到盡可能保護耕地、節(jié)約用地,不占或少占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禁止占用永久性基本農田示范區(qū)。

     ?。ㄋ模┮蚪ㄔO需要征收臨時用地的土地時,土地使用者應當服從建設需要,在規(guī)定期限內自行拆除臨時用地上的建(構)筑物或者其它附著物,申請撤銷《臨時用地批準表》。

      三、臨時用地的審批程序

      1.用地申請

      申請使用臨時用地的項目在符合審批條件前提下,經(jīng)土地所在村集體經(jīng)濟組織或其他組織同意后,土地使用者可持臨時使用土地協(xié)議書向當?shù)劓?zhèn)(街道)提交用地申請,填寫《臨時用地申請表》。

      2.鎮(zhèn)(街道)人民政府審查

      各鎮(zhèn)(街道)對用地申請條件、用途、選址等內容進行審查,并簽具審查意見。

      3.部門審核

      市國土資源局對臨時用地的土地現(xiàn)狀、土地用途、選址、臨時使用土地協(xié)議書及相關資料等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出具臨時用地批準意見。其中,在城市規(guī)劃區(qū)內的臨時用地,使用前需經(jīng)市規(guī)劃部門審核同意;涉及林地或水面的,還應經(jīng)市林業(yè)部門或水利局審核。

      四、收費標準

      臨時用地涉及使用農用地的,經(jīng)批準后應繳納土地復墾費和耕地占用稅,土地復墾費根據(jù)《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耕地占補平衡管理的通知》(浙政辦發(fā)〔2014〕25號)規(guī)定,按不低于耕地開墾費56元/㎡標準收取,存入土地復墾費專用賬戶,??顚S?;耕地占用稅根據(jù)《浙江省財政廳關于印發(fā)浙江省耕地占用稅實施辦法的通知》(浙財農稅字〔2008〕17號)規(guī)定,按45元/㎡由地稅部門收取。

      五、復墾驗收

      臨時用地實行“誰使用,誰復墾”的原則。臨時用地期滿后,土地使用者應當在三個月內進行復墾。市國土資源局成立臨時用地復墾驗收領導小組,主要對復墾質量、規(guī)模等進行驗收。經(jīng)驗收合格后,退還土地復墾費和耕地占用稅。

      六、權力下放事項

      根據(jù)《慈溪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中心鎮(zhèn)擴權事項目錄的通知》(慈政發(fā)〔2015〕3號)的總體要求,為了簡化手續(xù),提高辦事效率,充分發(fā)揮部門的職能作用,明確臨時用地審批權限下放至周巷、觀海衛(wèi)、龍山三個中心鎮(zhèn),由鎮(zhèn)人民政府負責具體審批、驗收等相關工作,具體參照本通知第三條、第五條執(zhí)行。

      七、批后監(jiān)管

      各鎮(zhèn)(街道)要加強臨時用地批后監(jiān)管,將臨時用地納入日常管理工作中,加強對臨時用地的全程管理,嚴格用途管制。對臨時用地未經(jīng)批準占用土地、使用期滿拒不歸還土地又不辦理延期手續(xù)、改變臨時用地的批準用途,在臨時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構)筑物、土地使用者拒不履行復墾義務等情形,按照國土資源管理相關法律、法規(guī)嚴肅處理。

      對審批權限下放的周巷、觀海衛(wèi)、龍山三個中心鎮(zhèn)的臨時用地,市國土資源局做好臨時用地備案和監(jiān)管工作,定期組織相關部門進行抽查,對違規(guī)使用臨時用地的單位,整改到位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八、責任追究

      對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存在濫用職權、違規(guī)審批、批后監(jiān)管不力等相關情形的,相關監(jiān)管部門將嚴格按照規(guī)定啟動問責程序。

      本《通知》自發(fā)文之日起施行。


      3 ? 土地復墾條例實施辦法疑問解答


      3.1 ? 棄土區(qū)壓占的林地表土剝離時需刨樹根嗎?


      《土地復墾條例實施辦法》規(guī)定:對可能被損毀的耕地、林地、草地等,應當進行表土剝離。請問,建設項目棄土區(qū)壓占的林地表土剝離時,樹根是否一定要人工挖出來或推土機推出來?

      答:根據(jù)《土地復墾方案編制規(guī)程》,表土的定義是:“能夠進行剝離的、有利于快速恢復地力和植物生長的表層土壤或巖石風化物。不限于耕地的耕作層,園地、林地、草地的腐殖質層,其剝離厚度根據(jù)原土壤表土層厚度、復墾土地利用方向及土方需要量等確定?!比绻值赜幸欢康臉涓?,采用一定的工程技術措施能夠進行人工或機械剝離,那么樹根必須挖出來或推出來,否則無法正常剝離。

      3.2 ? 關于復墾類型區(qū)劃分的問題


      我是河南的一名基層土地復墾方案的編制人員,在方案編制過程中有個問題需要請教,就是土地復墾質量控制標準中有關復墾類型區(qū)劃分中,對應河南的全省劃分,在當中只找到了黃河上中游區(qū)和黃淮海平原區(qū),包括邊界描述中沒有涵蓋河南省主要豫西產礦區(qū),對于這一地區(qū)的復墾類型應該對照那個復墾類型區(qū)有點困惑,請專家給予指導。謝謝。

      答:我部頒發(fā)的《土地復墾質量控制標準》對土地復墾類型區(qū)劃分別作了明確的規(guī)定,在實際工作中可以作為參考。下圖為復墾類型區(qū)劃圖,按照區(qū)劃圖河南省屬于黃土高原區(qū)和黃淮海平原區(qū),按照區(qū)劃結果豫西礦區(qū)應屬于黃土高原區(qū)。其他項目區(qū)均可以按下圖定位,或根據(jù)分析類比法確定所在復墾類型區(qū)。

      3.3 ? 溫泉開發(fā)需不需要編制土地復墾方案?


      答:在溫泉開發(fā)項目建設過程中,只要存在挖損、壓占等損毀土地行為,都應該嚴格依據(jù)《土地復墾條例》及其實施辦法編制土地復墾方案。是否會造成土地損毀,應組織相關專家進行論證。

      3.4 ? 工礦用地為征收的建設用地用不用復墾?


      答:工礦用地為征收的建設用地如果還在使用,就不用復墾;如果不再使用或廢棄,可按照規(guī)劃確定的使用方向進行復墾利用。

      建議增加土地復墾方案審查意見書的范本

      建議增加土地復墾方案審查意見書的范本,從而明確審查意見書是否作為批復附件還是在批復內直接提出審查意見書。方便具體操作。

      答:《土地復墾實施辦法》第十二條第一款明確了審查意見書應該包含的有關內容。各地可以按照此要求并結合當?shù)貙嶋H出具審查意見書。

      3.5 ? 請教有關“土地復墾費”的問題


      《土地復墾條例》第十八條規(guī)定“土地復墾費的具體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財政、價格主管部門商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但目前有關辦法并未頒布,在實際開展工作時,土地復墾費的收取標準難以把握,請問這種情況如何解決?

      答:目前我部正在著手研究土地復墾費的征收使用管理辦法。各地在開展工作中,可以參考本省(區(qū)、市)頒布實施的土地復墾費征收標準。

      3.6 ? 采礦占用林地,已編制環(huán)境治理方案和交足治理保證金是否還需編制土地復墾方案


      我們依法取得玻璃用砂巖礦權,占用土地按照土地利用現(xiàn)狀為部分林地,草地和裸巖地,在領取采礦許可證時,已按國土部門要求,編制了采礦后礦區(qū)環(huán)境治理方案,并按國土部門規(guī)定標準交足環(huán)境治理保證金(如采礦證有效期10年,每畝需交8000元保證金),這種情況下,還需編制土地復墾方案嗎?如果還需做,不是重復了嗎?

      答:1.關于土地復墾方案的編制問題。環(huán)境治理方案與土地復墾方案是兩個既有聯(lián)系,又有區(qū)別的概念。前者側重地質環(huán)境的穩(wěn)定,后者側重土地利用價值的恢復。礦山環(huán)境恢復治理是土地復墾的前期工作。編制土地復墾方案的法律依據(jù)是《土地復墾條例》?!稐l例》第十條、十一條、十三條,以及《土地復墾條例實施辦法》第六條、七條都有明確規(guī)定。問題中提到的玻璃用砂巖礦權項目屬于礦業(yè)權范疇,在開采活動中造成土地損毀,應嚴格按照要求編制土地復墾方案。

      2.關于環(huán)境治理保證金的問題,《土地復墾條例實施辦法》第二十條明確規(guī)定:“條例實施前,采礦生產項目按照有關規(guī)定向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繳存的礦山地質環(huán)境治理恢復保證金中已經(jīng)包含了土地復墾費用的,土地復墾義務人可以向所在地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jīng)審核屬實的,可以不再預存相應數(shù)額的土地復墾費用?!?br />

      3.7 ? 社會投資進行復墾的是否需要招投標?


      答:《土地復墾條例》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土地權利人自行復墾或者社會投資進行復墾的,土地復墾項目的施工單位由土地權利人或者投資單位、個人依法自行確定?!?br />
      關于土地復墾相關工作的建議

      意見建議內容:

      1、目前植樹造林與土地復墾是相互矛盾,因種樹不能作為新增耕地計算,而政府要建設生態(tài)城市,綠化率要達到40%,全國是否都是一樣的,而今后進行土地復墾后植樹造林是否納入新增耕地面積。

      2、坑塘復墾后提水養(yǎng)殖能否納入新增耕地計算,全國是否制定統(tǒng)一標準。

      3、建議編制詳細土地整治項目實施管理辦法。

      答:國家對各類土地的用途和范疇都有著明確規(guī)定(具體參見《土地利用現(xiàn)狀分類標準(GB/T 21010-2007)》)。其中,植樹造林用地屬于林地地類,水產養(yǎng)殖用地屬于“12其他土地”中的“設施農用地”,你所提出的兩種類型明確都不屬于耕地,不應納入新增耕地面積。土地復墾應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本著因地制宜,宜耕則耕、宜林則林的原則合理確定用途。至于生態(tài)城市建設中的綠化率問題僅是個案,在全國不具有普遍性。

      下一步,我們將進一步加強土地復墾等方面的相關標準和制度。

      臨時用地復墾方案的審批

      請問臨時用地復墾方案的審批權是在市級單位還是省級單位?

      答:《土地復墾條例實施辦法》第六條規(guī)定,“屬于條例第十條規(guī)定的生產建設項目,土地復墾義務人應當在辦理建設用地申請或者采礦權申請手續(xù)時,依據(jù)國土資源部《土地復墾方案編制規(guī)程》的要求,組織編制土地復墾方案,隨有關報批材料報送有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審查。具體承擔相應建設用地審查和采礦權審批的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對土地復墾義務人報送的土地復墾方案進行審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條規(guī)定,“建設項目施工和地質勘查需要臨時使用國有土地或者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根據(jù)以上規(guī)定,臨時用地土地復墾方案的審查權,因生產建設項目的審批權不同,而分屬于不同層級的國土資源主管部門。

      關于復墾方向的界定

      請問,甘肅河西地區(qū),二調期間為天然牧草地,其實植被也很稀疏,那么在界定這一類地類復墾方向時,應該復墾為天然牧草地還是其他土地?

      答:《土地復墾條例》第四條規(guī)定,“土地復墾應當堅持科學規(guī)劃、因地制宜、綜合治理、經(jīng)濟可行、合理利用的原則。復墾的土地應當優(yōu)先用于農業(yè)。”你們應結合當?shù)厮翖l件、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及公眾參與情況,在土地復墾適宜性評價的基礎上,合理確定土地復墾利用方向。